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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加强“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建设

双向发力防履职行权“跑偏”

www.gcdr.gov.cn (2024-10-1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核心提要

●分类制作《经济责任告知书》,在干部任前谈话环节,向新任“一把手”告知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

●建立领导干部负面信息清单,完善苗头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对履职行权“跑偏”的干部及时提醒纠偏

●将专业审计结论转化为干部履职行权特点分析材料,纳入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


去年以来,四川乐山市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着眼从源头规范“一把手”行权用权行为,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履行经济责任能力建设八条措施》,强化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领导干部岗位特点,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工作部门、国有企业3个类别,分类制作《经济责任告知书》,在干部任前谈话环节,向新任“一把手”告知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将提升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能力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校教学内容,每年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在2024年中青班、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等主体班次中开设“履行经济责任”相关课程,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培训90人次。分层分类制定履行经济责任风险提示清单,明确不同领域风险点位,全覆盖发放至各地各单位“一把手”。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为10个被审计单位讲授财经法纪课,开展经常性岗位履职风险提示,避免经济活动事项“触雷”“越线”。

强化过程监督。充分运用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信访举报、全覆盖谈心谈话等成果,建立领导干部负面信息清单,实行“一月一收集、一季一研判”,完善苗头性问题发现、处置机制,对履职行权“跑偏”的干部及时提醒纠偏。由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门牵头,对11个县(市、区)和76个市级部门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一次集中审核,推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健全党委(党组)工作运行机制,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越位”空间。建立内控制度备案机制,推动各地各单位加强内控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探索建立离任交接工作制度,在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开展“一把手”离任交接试点,按照“易懂、易行、管用”的原则,细化制定离任交接事项清单、权责清单、问题清单、风险清单“四张清单”,规范书面交接手续,厘清经济责任边界,督促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行权。

突出结果运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合反馈督促机制,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审计局组成联合反馈组,点对点反馈单位“一把手”。加强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实行验收销号“四方会审”,确保整改见底清零。聚焦“一把手”实绩实效、决策风格和工作作风,将专业审计结论转化为可感可评可用的干部履职行权特点分析材料,纳入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等次为“一般”或“差”,或者整改工作不力的,由组织部门、审计机关联合开展约谈提醒,督促指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领导干部知责守责和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