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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

健全分配机制 激发创新活力

www.gcdr.gov.cn (2022-07-27) 来源:

近年来,四川攀枝花市围绕高校、科研院所等重点领域,建立完善“绩优酬优”收益分配机制,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兴攀”战略,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等灵活的薪酬制度。围绕“项目攻坚突破年”安排部署,对重点单位和重大项目柔性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并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20%—30%、最高20万元的奖励补贴。在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推行年薪制改革试点,攀枝花学院5名科研教学成绩突出的博士薪酬水平提升30%以上。

深化职务成果转化。出台“科技创新六条”,在高校、科研院所持续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科研人员可获得不低于70%的成果转化收益,同时对成果转移转化的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给予技术交易额的1%—2%给予奖补。建立成果转化“跟投”机制,推动科技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方式捆绑孵化项目(企业),推动个人与单位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改革以来,攀枝花市农林科学院新增成果转化项目30余个,经济效益达10亿余元。

创新科研经费管理。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取消与经费管理相关的审批报送环节、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再划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让科研人员集中精力从事科技研究。强化对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激励,赋予项目负责人绩效支出决定权,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自主决定不超过项目总经费40%绩效支出。在一系列政策激励下,科研人员申报各级科技项目的积极性高涨,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近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