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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之要,在立“信”德

“信”基本字义是诚实,不欺骗,不怀疑,认为可靠的意思。所谓“无信则不立”,正说明了“信”的重要意义。同样,在从政道路上,行政人员须立“信”德,与人交道要“言而有信”,为政需要“取信于民”。“信”作为行政伦理规范要求行政人员在政治行政中言不虚妄、行必求果。为政如果无“信”,则会失去民心,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

为政之要,贵在言而有信“信”往往指一个人如何对待他人的一种态度。行政人员不仅要直面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还有与领导、同事、下属以及身边家人朋友打交道,为政者要想取信于人,则必须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主要体现在平时说话要实事求是,不能虚妄;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要兑现,不能敷衍了事,认为人民群众好忽悠,对人民群众的述求不重视不搭理,久而久之,则会寒了百姓的心。行政人员要时刻牢记把实现人民幸福生活作为奋斗目标,只有实现这个目标,才算是有“信”。否则,一切都是空话,都是喊口号,目标不会自己实现,就像民无信则不立一样,如果不能做到言而有信,人民的幸福生活永远是遥不可及、无法实现的。

为政之要,贵在取信于民。“信”是为政着治理群众、维护稳定、维系国家政权的重要官德。如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衣食无忧,温饱不愁,民之信矣。只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小康生活,不会为了温饱背井离乡,地方百姓安居乐业。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人民群众就会相信党和政府,相信自己的“父母官”。有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地方发展则会顺畅许多,社会也会进步许多。

为政之要,贵在诚实守信。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所谓为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其中诚实守信就是立德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判断为官者是否具备一个“人”的品德,党和政府在选人用人方面,也要加强对诚实守信的考察,如发现有欺骗等手段,应该严惩并加以教育。如此,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美好政治环境,提高整个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信”德对于每一个人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国家行政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行政人员代表国家和政府,一言一行都必须慎思之、明辨之。一旦失信于民,不仅对国家不利,自己的事业和生活都会遭受重大打击。因此,行政人员要立“信”德,将“信”德内化于心,并将其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