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人社局获悉,为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该市近日出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工业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工业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离岗创业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发放基本工资,工龄连续计算。
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工业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与本人专业技术业务领域相近的工业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在职创办工业企业,兼职依法依规享有兼职收入、福利、社会保险、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探索在创新型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经费由事业单位和离岗创业人员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