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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十条意见促脱贫攻坚

www.gcdr.gov.cn (2019-03-28) 来源:四川日报

近日,巴中市出台关于提升脱贫攻坚质量的十条意见,确保2019年实现通江县、平昌县“摘帽”,101个贫困村退出,6.09万贫困人口脱贫;到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所有贫困对象退出,与全国全省一道同步全面建成小康。

意见对饮水安全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十大扶贫政策”的落地落实作出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意见明确要求,驻村工作队队员(含第一书记)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天,要经常与贫困户拉家常、摸实情,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到户到人情况说得清楚、道得明白,妥善解决好所驻村遗留问题,防止出现新矛盾。

帮扶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到村不仅仅是开座谈会、发慰问品,而是要“沉下去、贴着帮”,真正入农户家里、进产业基地、到项目工地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1次,特别要注意与举家外出贫困群众的沟通、联系。

意见还要求突出建强村“两委”班子,强力整治“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对因村“两委”班子不强导致脱贫攻坚推进不力的,从严追究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意见明确,当年扶贫资金拨付率达到95%以上,1-2年的扶贫资金拨付率达到98%以上,2年以上的扶贫资金拨付率实现100%。严禁以扶贫名义新增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