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才工作任务具体化、责任明晰化、管理规范化,达川区出台《人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切实搭建人才作用发挥平台,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效。
聚焦服务中心大局。明确人才项目要与生猪、乌梅、安仁柚、贡米、花椒等特色农业产业,与能源化工、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与智慧商务、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紧密关联。项目遵循“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示范带动、注重效益”原则,分为重点项目、扶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
强化组织有效管理。明确区人才办、项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协作单位职能职责。明确资助金额,重点项目所需经费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全额资助,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扶持项目采取经费匹配方式,由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部分资助,资助额度为1万元至5万元。2018年评选5个人才项目,资助资金17万元。
探索实施优才项目。鼓励支持非公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各类创新人才及其团队申报人才项目,并纳入人才项目管理范围。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及其团队申报人才项目的,相关材料直送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助额度专项研究审定,并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创新检查验收方式。人才项目在项目规定执行期结束后,由项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提出验收申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采取项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自验、所在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核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验“三方联验”方式进行,确保项目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