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74起,处分2507人
开展两轮省一级谈话提醒工作,专项督查21个市(州)及其48个县(市、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统一设立42家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105家单位
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处置问题线索64279件,立案28223件,处分22925人
本报讯(记者 陈婷)12月25日,省政协十二届第四次常委会议在成都召开。按照会议议程,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郑东风代表省纪委监委在省政协十二届第四次常委会议开幕会上通报201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首要之责抓牢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开展两轮省一级谈话提醒工作,专项督查21个市(州)及其48个县(市、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全省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829个、领导干部2333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共查处涉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党员、干部249人。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抓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根据省一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我省统一设立42家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105家单位。今年以来,省纪委派驻机构立案367件、同比增长29.7%。
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巩固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精准有序有效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处置问题线索64279件,立案28223件,处分22925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市厅级干部55人、县处级干部847人。
一年来,我省坚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正风肃纪集中督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74起、处分2507人。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执纪重点,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挪用私分、虚报冒用、抢占掠夺等扶贫领域突出问题7188件、处分5922人。持续用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14732件、处分11796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56起,处分502人,移送司法机关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