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雁高飞头雁领。”一个村工作搞得好不好,各项事业发展的快不快,与村党组织书记有着直接的关系。近年来,各级各地区持续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力度,大幅度提高基层干部的待遇保障,但村党组织书记“无人可选”“矮子里挑高个儿”的局面仍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主要原因:一是待遇保障较低。按照2015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相关要求,山地地区的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为每人每月1330元。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580元,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远远低于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社会同类人员相比,同样面临养家、子女教育等生活压力。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村党组织书记,感觉生活质量低,不愿继续在村上任职,纷纷辞职外出打工。二是基层事务繁重。近年来,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集聚基层、集聚农村,这些工作都离不开村党组织书记的统筹推进落实。从调研情况来看,15%的村党组织书记不堪重负,觉得压力大、不适应,有“辞职不干”的想法。三是岗位吸引力不高。村党组织书记不同于国家公职人员,提拔和录用渠道有限。近年来,虽然持续加大从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和招录乡镇公务员的力度,但由于标准高、条件限制多,很多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也难以达到。调研数据显示,72%的村党组织书记有“工作没有前途”“不愿意继续干”的想法。四是后备干部储备难。按照省委和市委的相关要求,大力实施村级后备干部“薪火培育”计划,储备了一定数量的村级后备干部。但是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大量的农村中青年党员外出务工的现象在天全仍然日益突出,致使村级后备干部储备难度特别大。从统计结果显示,将近80%的村级后备干部在外地打工,不愿意回乡发展产业。
当前,脱贫攻坚战已进入决战决胜期,乡村振兴发展更是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以下4点建议:一是在落实基本报酬的基础上,完善“基本+绩效”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探索“兼职兼薪”等方式,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二是推广遂宁市的做法,面向农村优秀人才选拔职业村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享受乡镇事业人员同等福利待遇,推动简直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三是完善村党组织书记关心关爱机制,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同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健全定期慰问村党组织书记制度,解决村党组织书记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