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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出台新政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队伍建设

www.gcdr.gov.cn (2013-10-21) 来源:

攀枝花市出台新政加强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队伍建设

  为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理论功底较深厚的理论人才,一批深入反映生活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以及精通业务知识的出版人才,一批艺术水平精湛的文学创作人才、艺术人才以及民族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人才,一批工作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文化创意人才和文化专门技术人才,日前,攀枝花市出台了《攀枝花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管理的工作制度,力争到2020年,建成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文化人才队伍。
  “四个一批”人才每4年选拔一次,管理期为4年。《办法》将“四个一批”人才的培养纳入全市宣传干部培训规划,将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宣传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预算,每年按照人均1万元的标准安排培训经费,本单位还将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举办高层次研修班,选调人才脱产学习深造,积极为人才创造条件参与各种重要的学术交流和培训考察。各区(县)和单位也将出台政策,增加投入,为“四个一批”人才研究、创作、出版、参与重大演出活动、学术活动和培训进修、考察交流提供资助。
  《办法》提出为“四个一批”人才提供实践锻炼平台,组织人才参加重点项目和重大活动,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组织人才进行社会考察,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安排到有关单位和地区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建立“四个一批”人才工作室,安排1-5万元用于人才开展考察采风、文艺创作等活动。《办法》还明确了“四个一批”人才职责待遇,管理期内的“四个一批”人才可享受每月1500元的市级专家津贴,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各类评优及专家评选,优先推荐为市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纳入优秀人才体检范围。同时,明确了“四个一批”人才考核、沟通、联系、宣传、退出等制度。另外,更加注重对“四个一批”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了“四个一批”人才导师制,每名“四个一批”人才须结对培养1至2名后备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