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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集体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 培养造就创新型领军人才

www.gcdr.gov.cn (2006-03-27) 来源:
四川省委集体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
培养造就创新型领军人才
 
  为适应建设创新型社会和人才强省的要求,加强创新型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四川出台《关于建立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意见》及《选拔管理办法》,改变省领导个人联系高级专家为省委集体联系掌握一批高层次人才,通过密切联系、强化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培养造就一支创新型领军人才队伍,现已确定99名专业技术人才、29名企业家、8名技能人才和农村优秀人才共136名高层次人才作为首批联系对象。
  一是鼓励高层次人才当好重大决策的参谋助手。要求各地、各部门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积极支持联系对象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进行咨询论证,鼓励他们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战略咨询建议;通过院士专家咨询服务、建言献策活动,组织联系对象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发展产业和骨干企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提供咨询论证和智力支持。
  二是支持高层次人才加强自主创新。要求各地、各部门支持联系对象通过竞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和支持联系对象参与院地合作、校企合作、军地合作等,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所在地区和单位在提供工作、科研条件时,应赋予联系对象充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自主权及工作经费支配权。
  三是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求各地、各部门支持联系对象领衔组建科研、技术团队,自主选择科研助手,凝聚和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全省各类人才培养资金要优先支持联系对象及其团队;所在地区和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联系对象对同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进行对口指导、重点培养,培养和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人才梯队;积极支持联系对象进行学习深造、赴外研修、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研究,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联系对象,在专家评审、表彰奖励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增强高层次人才的社会影响力。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联系对象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积极推荐联系对象在国内外学术组织、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提高其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联系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宣传他们的创新事迹和奉献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研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联系对象成为政治坚定、情操高尚、锐意创新、拚搏奉献的时代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