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四新”工作法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今年,仁和区以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深入贯彻干部监督工作新要求、拓展干部监督工作新视野、开拓干部监督工作新思路、凝聚干部监督工作新方法,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
注重加强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贯彻干部监督工作新要求。引导干部加强“三严三实”精神学习,大力倡导为民务实清廉之风,深化干部管理监督各项规定的落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意识的能力;组织干部广泛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纪、现身说法活动,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自我规范的意识,时刻筑牢思想防线。
注重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拓展干部监督工作新视野。建立干部任用提名联审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纪委、组织部双重谈话制度,严把任前监督,严防干部“带病上岗”;严格执行“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试用期制度、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严把任中监督,严防“带病作业”;出台了《仁和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办法》,把平时考察和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严把任后监督,严防“带病离岗”,做到“清白”离职。
注重把握干部监督工作关键节点,开阔干部监督工作新思路。在监督对象上,把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热点部门的监督、表现“好”和“差”的监督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盯紧“重要岗位”;在监督内容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监督,对重要干部的任用实施监督,对重大项目的立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把稳“重大决策”;在监督环节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行使人财物管理和使用权进行制约和监督,注重“关键环节”。
注重延伸干部监督工作职能,凝练干部监督工作新方法。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干部评价机制,建立以项目建设成果来优选干部,以重点工作实绩来考核干部,以群众满意程度来评价干部的考核监督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干部监督工作与民生工作相结合,研究出台了乡镇(街道)派出所长、财政所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监督管理办法,把干部监督工作延伸到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教育等重点民生行业,扩宽了干部监督工作的辐射面,增强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