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落实群众“三权”加强干部监督
宝兴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为选贤任能提供重要保障。
落实干部政策的知情权,让群众精于监督。加大宣传,拓宽渠道,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广播和会议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党的干部政策、工作程序,让群众熟知干部政策,揭开干部工作“神秘面纱”,使群众监督有处着力,有的放矢,也能最大程度避免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猜疑。
落实干部考察的参与权,让群众便于监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在民主推荐时,精心准备,将推荐职位、推荐程序、资格条件等事项向到会群众详细介绍,由群众推选出心目中合适人选。在组织考察时,将乡镇干部的考察延伸到村“两委”和站所负责人,部门干部的考察延伸到“两代表一委员”等层面,同时将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受理举报电话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增加干部选任工作群众参与度。
落实干部作风的监督权,让群众勤于监督。对拟提拔任用干部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任前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同时,组建有群众代表参加的干部工作监督员队伍,将干部作风监督从单位向社会延伸,从工作向生活延伸,将“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都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全覆盖。并且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反馈,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