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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县切实做好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www.gcdr.gov.cn (2014-05-23) 来源:内江隆昌县委组织部

隆昌县切实做好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隆昌县采取“三突出三到位”,切实做好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突出要求,确保落实到位。一是明确报告内容。制发《关于认真做好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报告内容为本人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婚姻情况、子女从业情况、房产等情况。二是扩大报告范围。在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事项相关工作外,要求县委管理的5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科级领导干部,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报告对象一人不漏、报告内容一项不少。三是注重报前学习。在报告前,要求各单位必须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开展集中报告工作的有关精神,明确填报的各项要求,强调报告的重要性,确保报告工作顺利进行。
  突出纪律,确保责任到位。一是本人亲笔填写,主要领导把关审签。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填表样式如实亲笔填报个人相关事项,科级领导干部的《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本人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由所在单位负责收集,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集中报送。二是认真审核,统一受理归档。县委组织部指定人员专门负责有关问题的答复和报告材料的受理、归档、上报等工作,对无故不按时报告、不规范填写的,及时对报告人进行提醒。三是随机抽查,违者必究。会同纪委随机抽取《报告》进行抽查,同时结合群众信访、电话举报等途径,对报告事项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于隐瞒不报、错报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突出质量,运用结果到位。县委组织部将对此次干部报告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和分析,确保报告事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报告中反映出来的倾向性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引导领导干部做好整改落实。同时,将报告个人事项情况运用到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把报告个人事项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久拖不报、虚假填报、不准确填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