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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建立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追究机制

www.gcdr.gov.cn (2013-10-18) 来源:

绵阳市涪城区建立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追究机制

  10月12日,涪城区常委会会议室内严肃且庄重,10名拟调整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此郑重作了任职履职承诺,或铿锵有力,或朴实无华,却深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工作实效,绵阳市涪城区制定出台了《绵阳市涪城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中推行履职承诺。
  闻其声――公开承诺 按照《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承诺书》的要求,该10名拟任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干部人选,立足自身岗位职责,在区委常委会上作出公开承诺。承诺除了涉及党风廉政责任外,主要突出三大主题。一是突出执行力。承诺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以及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二是突出群众性。主要围绕社(社区)干部教育管理、民生工程、安全工作、社会稳定及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三是突出预防性。重点针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工作情况。
  见其行――扎实践诺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履职承诺的重点依然在承诺的履行上。为了督促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拟任人选竭尽全力,脚踏实地地推进各项工作,践诺主要突出两大标准。一是群众有满意。党员干部要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从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心里想着群众,用实际行动维护、争取群众的利益;二是自身有提高。在践诺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党员干部要克服困难,勇担责任,不断提高自身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追其责――逗硬考核 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拟任人选履职期间,对照承诺事项,出现工作不力或失误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承诺追究。即:查实1次,记录在案;查实2次,进行组织谈话;查实3次,主动辞职。区委组织部负责记录备案,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兑现履职承诺的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备案记录实行年度清零,但重大群体性事件、新增违法建设大量出现、安全事故三类情况实行任期内累加;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其他专门文件规定的,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