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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三注重三增强构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新常态

宜宾县三注重三增强构建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新常态

  注重学习培训,增强学法常态管理。坚持领导带头学,县委中心组每年至少进行3次集体专题学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法制讲座或报告会不少于1次。坚持集中培训学,将干部学法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安排和各乡镇、部门职工培训教学计划,特别是对有执法权部门要求做到经常性、全覆盖培训。坚持个人自觉学,规定干部个人每年自学法律不得少于40学时,单位定期检查个人学法情况,对自学未达标的干部年度评优“一票否决”。
  注重长效机制,增强守法常态思维。建立巡回讲法制度,以高素质的普法讲师团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优势服务。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乡镇和部门办公会议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学习和咨询制度,提升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及公务员培训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全县8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12?4”法律知识大测评,以测评促干部法治素质和能力提升。
  注重绩效考核,增强用法常态监督。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把公职人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以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等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工作考核细则,将法治工作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范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法治档案,将个人学法守法用法记录和考核结果录入法治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