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正之风
--泸县开展村社区等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专项整治情况综述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工作力量,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泸县创新六项举措,严厉整治村社区等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梳理排查。县上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各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采取调查问卷、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层分类征求意见、梳理排查。建立8个方面18个突出问题《台账》,其中“三多”问题共清理涉及25个部门80个(块)机构标牌、服务门牌、制度牌匾。实行“矩阵管理、项目推进、倒逼整改”,明确责任人、时间表,逐条落实措施,逐项解决销账。
畅通群众渠道,拓宽监督视野。成立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每天安排5名工作人员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电话访问。借助“龙城党旗红”、“龙城党建”、《龙城手机党校》、《泸县通讯》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网站专栏,轮流刊播专项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发出《致广大党员干部一封信》3000条,在各镇各村(社区)共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告示牌317个。
清理信访积案,紧密干群关系。采取“集中梳理、逐案分析、专题研究、包案负责”的方式,对全县历年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尤其是涉及村、社区等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涉及村社区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11件,化解信访积案10件,化解率达90%。
调整问题干部,建强班子队伍。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干部,交由县镇纪委依法处理;对年满60岁以上不能胜任工作,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工作不负责、不具体、不落实的村干部进行调整。截至目前,全县开展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约谈问题干部共24人次,辞退调整村干部2名,清理违法违纪案件13件,党纪政纪处分15人。其中县纪委立案5件,处分7人,移交司法机关1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3万元。
开展财务审计,打造阳光政务。成立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各镇成立审计指导小组。聘请5位专业审计人员,联合镇纪委、镇财政所等相关人员,对全县2个镇30个村近3年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财务审计工作。截至目前,已有8个村完成了财务审计。
构建惩防体系,强化警示问责。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完善村干部例会、值班、轮班和社区干部错时上班、公开公示干部联系方式等制度。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发放“三早三卡”,严肃问责。对排名靠后的,县委书记约谈主要负责人。截至目前,全县共签订目标责任书400份,发出“提醒卡”1476张,“警示卡”168张,“纠错卡”18张,县委书记约谈了镇党委书记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