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被细化成40项具体服务项目
春节期间,乡镇、村(社区)要全覆盖走访慰问本地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统筹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将党委政府对农民工的关怀关爱,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为将“十六条措施”落实到实处,我省还制定了《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将“十六条措施”细化成40项具体服务项目,分解到相关部门。那么,“十六条措施”的亮点是什么?随着各地各部门对“十六条措施”和40项服务项目的落实,我省2500余万外出务工农民将享受到哪些温暖贴心服务?
□本报记者刘春华
促就业创业 和城镇人员一样,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农民外出务工,有效的岗位信息和求职平台尤其重要。在“十六条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强化就业服务”。
省人社厅农民工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将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按季度更新掌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利用四川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各地人力资源服务场所等平台,定期征集、实时为农民工推送企业用工信息。每年在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800场以上。每年定期协调广东省、浙江省和成都市等省内外帮扶地企业,开展“送岗位下乡”就业专场招聘会200场以上。
促进更高质量就业,需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我省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就业登记范围,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农民工可以和城镇失业人员一样,平等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等公共就业服务。我省也将通过“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每年完成劳务品牌培训、青年劳动者培训和青年电商培训等培训任务20万人。
农民工是发展县域经济、搞活民营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省农劳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对农民工“加大创业扶持”,综合运用财政支持和担保、金融信贷、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为有意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牵线搭桥,帮助农民工回乡投资兴业。
同时,我省将重视从农民工中发展党员,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按程序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我省还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全省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表扬奖励活动。
解生活难题 开通农民工专列(专车),设农民工购票窗口
省人社厅和省农劳办近日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购票难是农民工渴盼解决的难题之一。
“十六条措施”对此明确回应,要为农民工“提供交通便利”。春节前后,为农民工开通专列(专车),保障农民工平安出行和返乡。各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根据农民工交通出行流量设置农民工购票窗口,提供集中代购票、预留车船票服务,解决农民工出行购票难问题。
方便农民工办理证照。鼓励基层单位为外出农民工通过代办、邮寄等方式办理相关证明材料。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开辟专门窗口提供各类证照办理服务。协调省外公安机关,开展川籍农民工身份证、出国(境)证件等异地办理业务。
农民工居住条件也将得到改善。各地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将按一定比例供应给农民工。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
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进一步得到落实,由教育部门牵头统筹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外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农民工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和驻外办事处帮助协调流入地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减后顾之忧 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活动
老人、妻子和孩子,是外出务工农民工最大的牵挂。如何让农民工安心务工?我省将加大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关心,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由省民政厅、团省委牵头实施“共享蓝天”“童伴计划”“亲情心连心”“快乐圆梦”“夏令营亲情团聚”和“希望工程”等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辅导、亲情关怀、爱心呵护等服务。
加强农村“妇女之家”建设,培育和扶持妇女互助合作组织,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组织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帮助留守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依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卫生院(室)和村“两委”阵地等场所,建立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等机构,照料关爱留守老人。
农民工身体健康也将有更多保障。全省各地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检查,督促用工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岗前、岗中、离岗的体检率不低于90%。
此外,我省还将通过集中走访慰问农民工和农民工家庭,将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送到家。在春节期间,我省将组织人员赴省内外农民工集中地开展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