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庭铭)近日,青川县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一、茅坝乡华合村原党支部书记何自勇截留造林项目资金的问题
2010年,茅坝乡华合村实施青川县林草植被恢复人工点播马尾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何自勇从预留经费中截留8910元据为己有。2017年5月,茅坝乡纪委给予何自勇党内警告处分,截留资金予以收缴。
二、房石镇百兴村党支部书记何文智、原村主任吴正富、原村文书董芝云、原村监委(廉勤委)主任贾克成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问题
2012年至2016年,房石镇百兴村党支部书记何文智、时任村主任吴正富、时任村文书董芝云、时任村监委(廉勤委)主任贾克成利用职务之便,将应收回集体的498.3亩耕地分摊到村干部及其家属和部分农户名下,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6万余元据为己有。2017年10月,房石镇纪委分别给予何文智、吴正富、董芝云、贾克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全部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前进乡古城村党支部书记罗义清、村主任杨云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的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前进乡古城村党支部书记罗义清、村主任杨云利用职务之便,套取2014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2015年、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334元据为己有。2017年9月,前进乡纪委分别给予罗义清、杨云党内警告处分,对全部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青溪镇东方东桥联合村党支部书记马宝在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中优亲厚友的问题
2009年至2011年,青溪镇东方东桥联合村党支部书记马宝在负责办理青溪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为不符合参保政策的父亲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7年9月,青溪镇纪委给予马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政府和集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4.3万元予以收缴。
五、马公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何自红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问题
2008年至2016年,何自红任马公乡朝阳村文书、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面积的方式套取粮食直补和综合补贴资金1.39万余元据为己有。2018年4月,马公乡纪委给予何自红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违纪款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