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本网从峨边县纪委获悉,峨边彝族自治县通报3起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1.红花乡纪委委员、幸福村包村工作组成员吴志平失职问题。2015年,红花乡纪委委员、幸福村包村工作组成员吴志平在红花乡精准扶贫物化补贴工作中,不认真履职,未按规定自查验收,导致未及时发现双桥村二组平分预脱贫贫困户实物及300株核桃苗无人领取干枯致死的问题。2016年9月19日,吴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红花乡纪委委员、双桥村原纪检组长程朝田失职问题。2015年,红花乡纪委委员、双桥村原纪检组长程朝田在精准扶贫物化补贴实物发放工作中,违反规定将本应发放给2015年预脱贫户的实物平分给全组村民,导致扶贫项目实施不精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9月19日,程朝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社会扶贫股股长马孟超失职问题。2014年以来,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社会扶贫股股长马孟超在负责全县劳务扶贫培训监管工作中,不严格按照《四川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履行工作职责,在拨付培训机构资金时,签署虚假信息和建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7月19日,马孟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