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人数: 139257637

一份灾后重建的法治样本

www.gcdr.gov.cn (2016-07-29) 来源:四川日报

  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程,也是构建衔接配套、长效管用的法规政策体系和严谨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监督体系的进程——

  观潮

  7月26日,在雅安市雅州大道一工地,河南籍钢筋工熊成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工资按时到账,4370元。”到雅安务工之初,熊成最担心人生地不熟,像以前一样年底集中讨要工钱,没有想到刚到这里就发了张银行卡,工资每月结算,到账还有短信通知。熊成此刻轻松的心情,源自雅安市在全省率先实行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发放制度,这也是法治建设护航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一个镜头。在7月21日召开的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结表彰大会上,国务院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组长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立峰高度肯定重建中构建“衔接配套、长效管用的法规政策体系”和“严谨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监督体系”,为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性政策法规提供了一份可资借鉴的成功样本,值得深入总结和发扬光大。

  □本报记者 钟振宇 王飞 唐伟荐 本报制图 卢浩

  法治之重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为实践灾后重建新路的应有之义

  本月,作为雅安迄今引进的最大产业项目,投资30亿元的中国恒天集团雅安汽车生产基地进入试生产。

  早在这个占地2000多亩的重大灾后产业项目动工前,一帮懂法的人就把办公室设在村里。雨城区司法局草坝司法所工作人员隆天国回忆说,“项目调解室”一边向村民介绍项目的意义,一边对边界争议、赡养、离婚等各种矛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化解,几乎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影响到项目的推进。

  灾后重建任务重、时间紧,如何确保规范有序、顺利进行,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雅安实践表明,根本的办法就是“法”!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灾后重建始终,将其作为实践“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灾后重建新路的应有之义。

  地震发生当年,省委印发的《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 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强调科学规划是三年基本完成重建的重要引领,把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实施依法重建、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作为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

  在省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中,仅“依法”二字就出现了7次。四川省和雅安市两级,围绕物资发放、资金分配、规划制定、项目推进等领域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和法规,为灾后重建扎牢制度篱笆。

  规划和项目是重建的“龙头”。为确保其科学性、合法性,雅安市修订市政府全体会、常务会等制度规则,把灾后重建涉及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条件,将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9项内容作为必经程序。“关键在于把法治思维融入干部大脑,落实到工作实践中。”雅安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说,雅安市委鲜明提出“六位一体”工作底线:即坚守安全、质量、稳定、廉洁、厉行节约、舆论引导工作底线,“既然是底线,就要监督、要问责”。“一些外来队伍,对抗震设防较高地区的构造施工缺少经验,个别队伍出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情况。”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质量安全,多家市级部门联合组成了“六位一体质量工作底线监督检查组”,定期检查,“每次联合检查,第一个事项就是督查上次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法治之拳对守法企业优化服务,对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零容忍

  “三年基本完成”,党中央为灾后恢复重建确立了时间表,并将重建工作的“指挥棒”交给四川。截至今年6月底,由地方承担的2419个项目完工2382个,这样的速度,离不开法治之拳一路护航。

  早在重建伊始,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就牵头实施了“1+4+N”并联审批模式,在依法行政、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摸索出了一条新路。其中“1”指的是:设立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综合服务窗口;“4”即指:并联审批流程分为“设立登记、立项、规划建设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N”即指:参与并联审批的多个职能部门。

  这好比是建设灾后重建审批的“高速公路”。雅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卢映国告诉记者,制度实施后,建设阶段审批办理时间从法定时限的335个工作日缩短到46个工作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批办理时间从法定时限的100个工作日缩短到14个工作日……

  为从源头上防范灾后重建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法律风险,芦山县政府法制办、重建办抽调专业人才成立合同复核小组,负责全县灾后重建工程类项目涉及地勘、监理、造价、审图、施工等相关合同。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审查各类合同3646份,提出意见建议16379条,修正合同资金4174.69万元。

  在灾区,相关部门主动为困难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司法公证等服务。面对长期遭受电费收缴难困扰的荥经供电公司,县公证处主动上门服务,向20多家欠费企业出具送达催款通知公证书,讲明法律后果,欠费企业主动清缴1400多万元电费。

  对守法企业给予援手,对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雅安在实施规范重建秩序的“法律进重建”行动中,发现一家中标棚户区改造的企业投标文书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听证、复查等程序,最后向该企业开出了5万元的罚单,同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在雅安地区参与任何项目。

  根据测算,灾后恢复重建,需要农民工人数为正常年份的4倍。“必须依法破除欠薪恶疾。”雅安市人社局副局长陈国明说,雅安要求建筑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每月通过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为强化落实,公安、法院依法介入。如马某某在承包灾后民房建设中,拒不支付51名农民工工资共43万余元,并逃匿至广州。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将其抓获归案,芦山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震慑“老赖”,安抚民心。三年间,灾区没有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影响重建项目工程进度的事件。

  法治之力从“自建委”到“自管委”,不断优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助力灾后重建事务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灾后恢复重建启动以来,雅安各地坚持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雅安在全市推行“自建委”灾后重建新村治理机制,由受灾群众选举成立代表全体业主的“自建委员会”,承担聚居点价格谈判、质量监管、资金监督、群众工作等任务。受灾群众“等、靠、要”的被动消极状态得到有效转变,带动全市农房维修加固完工率达100%,农房重建完工率100%。

  随着新村建设全面完成,“自建委”也开始向“自管委”转型升级,全面构建新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治理模式。灾后重建建成的一大批新村,宜居宜业宜游宜商,与群众积极参与谋划密不可分。

  7月中旬,记者走进天全县始阳镇凤翔新民小区聚居点时,正好碰到村民赵成斌登门“自管委”委员家,不仅缴了这个年度的卫生费300多元,还把去年拖欠的也补缴了。

  2015年初,253户来自6个村的受灾群众,首次搬进了这个聚居点。新选举成立的“自管委”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收取村民的卫生费,维护聚居点的环境和容貌。

  “以前吃水都不要钱,更谈不上缴卫生费。村民到了聚居点后,观念没有跟上。”该聚居点自管委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转变观念,村里制定村规民约,采取激励措施,对于一次性交纳全年费用的,优惠两个月费用。对于拒缴拖欠的,今后在办理手续、享受服务时,排序靠后。离年度收费最后时限还有半个多月,大部分村民都缴齐了卫生费。

  一年来,重建聚居点,村容村貌得到有效维护,不少沿川藏线前行的游客都愿意拐进聚居点拍照留念,村里的第一家农家乐也张罗了起来。

  此外,在实践中,市、县两级还创造出以村民自治、协同共治、厉行法治为主要抓手的“一核三治一监督”“群众自治、区域共治、依法治理、以文化人”等各种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和模式,逐步实现灾后重建事务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暑假来临,如何让农村青少年享有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是各地党委、政府长期关注的一个课题。而在名山区茅河乡临溪村,7月10日开始,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引导下,来自川农大一家社工组织的7名大学生组织了“留守儿童之家”夏令营。村支书文永昌告诉记者,以前暑期村里发生过小孩因没大人管,下河游泳被淹死的事情,有了夏令营,孩子就不乱跑了,还能接受安全教育。

  有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是优化灾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芦山地震发生后,大批社会组织到来,却因不清楚灾区情况,呈现出响应及时与无序参与、数量众多与缺乏统筹并存的现象。对此,省委、省政府迅速组建社会管理服务组,创新设立雅安抗震救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中心,搭建群团部门和社会力量“跨界”合作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信息、场地等服务,引导其依法、有序、有效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通过完善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体系建设,灾区累计对接公益项目 1449个、资金33.36亿元;先后协同中国扶贫基金会等82家社会组织入驻,有5400余名社工和志愿者扎根基层长期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儿童关怀等常态化服务,直接服务群众20余万人次。

  雅安团市委负责人说,在大量社会爱心力量的帮助下,灾区群众内心深处的感恩之情更浓,形成了一股自力更生、感恩奋进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