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全国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进入收官阶段,干部考核提拔工作也被提上日程。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四必”要求已成为各地干部选任的必经之路。
“凡提必核”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者取消任用资格
据2010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2014年1月,中组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并建立抽查核实机制。根据中组部的要求,从2015年1月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始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凡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已全部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把“带病”干部挡在门外。
“凡提必审” 干部档案重在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是干部选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巡视涉及的20个省份,有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凡提必审”、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重在审核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凡提必审”就是要确保干部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是正基于现实的考量。
“凡提必查” 信访举报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
在选人用人过程中,遇到信访举报时,各地越来越倾向于“凡提必查”。很多地方明确,信访举报在未查清前暂缓办理任职手续,不消除隐患不选任。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启动前,各地会先对重要职位提前调研摸底,与纪检监察机关提前沟通,对近几年信访举报情况提前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一旦人选进入动议程序,组织部门立即全面核查动议人选历年信访举报,信访有问题或没有正式结论的坚决不启动。而在干部任职前,则实行考察工作负面清单管理,把巡视、信访、审计等负面反映作为防止带病提拔突破口,凡有负面问题未查清的坚决停下。
“凡提必听” 提拔先过纪检监察机关这一关
如果没有信访举报,并不意味着拟任用人选就一定“干净”。近年来,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程序中越来越重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以避免“一边被查、一边提拔”的现象发生。干部有问题,宁缺也毋滥。掌握“廉情”对选拔干部至关重要,各地“凡提必听”这种常态化的努力,对促进选人用人的健康指数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
(燕妮 据《要想升官先过哪几关?》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