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考核干部办事不力要扣分
“忙碌好几周,终于把事情解决了。”10月28日,隆昌县石燕桥镇上流村,随着村民张天富的新房建筑地址选定,村支书刘应成长舒了一口气。
张天富是村里的特困户,妻子有智力障碍,老房子破烂不堪不能住人,只得寄居亲戚家中。刘应成了解情况后,跑前跑后三个星期,最终从内江市国资委为张天富建房申请到4万多元补助。“办成了这件事,我的‘学分’可以增加1分了。”刘应成说。
刘应成口里的学分,源于该镇实行的“学分制”考核机制:干部每为村民办成一件事,就可获得1个学分。
为何实行“学分制”?石燕桥镇党委副书记黄莎莎介绍,以前干部为民办事考核没有量化标准,多数靠群众评价,容易“和稀泥”。实行“学分制”后,干部为群众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有记录,且设计了及格线,干部工作是否优秀一目了然。
去年6月,桐梓园、杨柳井两个村的电压不稳,400多户居民家中用电困难。桐梓园村村主任罗云中为此事,先后到镇、市级部门汇报,最终为两个村申请到项目,新安装4台变压器,解决了上千人的用电问题。事后,罗云中获得了10个学分的奖励。
按照“学分制”标准,办结一件事,可获1个学分;但群众对结果不满意,并由镇督查组核实确实属于干部问题的,每次对干部扣5分。“如此,干部在办事时,才会竭力把事情办好,让群众满意。”黄莎莎说。
在去年的“学分制”考核中,全镇131名干部97%超过及格线,其中,得分超过100个学分的过半,为群众办结各类实事超过3000件。3名村干部学分在60分以下,受到了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