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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

www.gcdr.gov.cn (2015-10-09) 来源:四川日报

扶贫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

  考核设置5个一级指标:扶贫综合成效、“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扶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扶贫攻坚保障措施、县域经济发展
    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分片区按20%比例确定先进县名额予以通报表扬
    排名位于本片区倒数10%及以下且当年未获评县域经济发展先进的贫困县,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对考核结果先进的贫困县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在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时予以倾斜


    继取消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贫县”GDP考核后,我省扶贫考核工作再出实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将把扶贫综合成效、“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扶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等扶贫开发实绩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用“指挥棒”引导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并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扶贫开发攻坚上,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此次考核对象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88个贫困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对贫困县考核,按四大片区分类,秦巴山区34个、乌蒙山区9个、大小凉山彝区13个、高原藏区32个。
    考核按“精准导向、分类评价、定性定量、激励约束”原则建立实绩考核体系,共设置5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扶贫综合成效、“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扶贫攻坚十项重点工作、扶贫攻坚保障措施和县域经济发展等内容,二级指标包括精准脱贫、农民增收;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灾后重建帮扶一批;新村建设、富民产业培育、乡村道路畅通、农村安全饮水、农村电网升级和信息网络建设、教育事业发展、基本医疗服务、文化惠民和科技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新风正气塑造;组织领导、驻村帮扶、投入保障、改革创新、法治建设、党的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内容,既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大政方针,又充分契合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重要部署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攻方向。
    我省将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分片区按20%比例确定先进县名额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激励约束、工作问责、贫困县退出等挂钩运用,考核结果成为年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排名位于本片区倒数10%及以下且当年未获评县域经济发展先进的贫困县,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结果先进的贫困县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在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时予以倾斜;对扶贫攻坚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或年度考核结果排名位于本片区末位的贫困县,由上级党委、政府进行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提前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县,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退出贫困县序列,从退出次年起不再作为贫困县考核,其原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政策继续适用。《办法》明确,考核年限为2015年至2020年,每年考核一次,采取自查复查、随机抽查和综合考评的考核程序,对被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发现并查处扶贫开发领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减考核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