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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五条铁规严防“带病提拔”

www.gcdr.gov.cn (2015-08-06)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四川:五条铁规严防“带病提拔”

  ●坚持四个“不放过”,有影响任用事项的一律暂停程序
    ●全面推行选任纪实,说情打招呼等记入“负面清单”
    ●每年定期集中倒查,漏报、瞒报或倒查不力的从严追责

    近期,四川省制定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实施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五条铁规,进一步细化操作、规范流程、严明纪律、堵塞漏洞,探索形成事前有“体检”、全程有监测、结果有诊断的“一条龙”工作规范,致力从制度上铲除干部“带病提拔”的土壤,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该省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评议、两核查、两公示”实施办法》,对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进行廉政“体检”。规定在大会推荐环节对个人践行“三严三实”情况、坚持依法行政情况、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专项评议,在考察环节对干部档案信息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专门核查,在考察对象公示及拟任人选任职公示中分别增加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对发现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明确对考察对象和拟任选任廉政问题严格把关,坚持评议结果“好”和“较好”得票率低于60%或“差”的得票率高于15%的不放过、个人报告事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不放过、干部档案信息没查明或造假的不放过、信访举报问题无明确结论或查核属实的不放过,对有影响任用事项的,暂停程序,一律“放下”。
    为强化对干部选任过程进行全程“监测”,该省制定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受理审核流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受理机构和审核时限,分类细化12种需要请示报告事项共计38项审核要点,确保组织人事部门把关有据,有效防止程序空转。全面推行选任纪实,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任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如实记载,为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将执行纪实制度情况纳入选人用人监督检查范围,对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问责。建立用人“负面清单”,规定对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选人用人的;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的;拉票、跑官要官的;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廉政方面存在影响任用问题时,仍坚持提拔任用的;阻挠、制止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的,一律坚决抵制、记录在案,如有违纪,严肃处理。
    该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干部选任工作情况定期“复诊”和不定期“随诊”。出台《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办法》,规定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成专项检查组,在省委巡视组进驻一段时间后,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选人用人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并把专项检查结果录入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作为选人用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倒查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带病提拔”倒查的内容、程序和工作方式,明确规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定期对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集中倒查。对倒查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倒查过程中漏报、瞒报或倒查不力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