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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明确用人导向激励“有为”干部

www.gcdr.gov.cn (2015-04-16) 来源:四川日报

乐山:明确用人导向激励“有为”干部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每月不低于200元;连续三年获得目标管理先进的领导班子和市级部门干部职工,目标奖可上浮10%……近日,乐山市出台《激励干部“奋发有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体现出多劳多得、优秀重奖的导向。
    该《办法》从用人导向、鼓励创新、人文关怀等十个方面激发广大干部激情。进一步明确“有为才有位”的导向,鲜明“不功便是过、无为也是错”的工作导向,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鲜明“允许试错、宽容犯错”的问责导向,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有担当的干部撑腰壮胆。“严格考评、用好考评结果,把对优秀干部的激励落到实处。”乐山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还建立了党员干部困难帮扶等制度,并从精神上、政治上、待遇上激励各级党员干部,营造想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地位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