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制度拓展党代表履职空间
眉山探索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
如何改变党代表一般只在党代会召开期间发挥作用的状况?如何更好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作用,拓展党代会以外的履职空间?作为中组部确定的全国8个落实和完善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市(区)之一的眉山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月3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眉山市第三届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眉山市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推出18项制度,以期更好发挥党代表作用。
眉山围绕发挥党代表参与决策、民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四个作用”,打造党代会年会制和党代表选拔培训、履职尽责、宣传展示“四个平台”,着力建立配套完善的党代表任期制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代表任期制工作科学化水平。此次共推出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党代表分层分类发挥作用指导意见等2个管总办法和党代会年会制度、党代表竞争性选举等16项具体制度,其中党代表分层分类发挥作用指导意见、党代表分层分类培训、党代表询问质询、党代表督查党建工作、党代表定期宣传报道以及党代表优秀质询案、提案、调研报告评选等6项是首次新建制度,其他12项制度在原有基础上完善。
据眉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姜怡介绍,18项制度建立后,将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引导全市各层级各类别党代表立足本职岗位,主动作为创一流,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发挥各自优势,在参与决策、民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四个方面发挥作用,做到既正确履行党代表职权,又立足岗位发挥作用。
近3年来,眉山在乡、村两级探索建立党代表工作室599个,实行党代表定期轮流驻站接待、约谈党员群众、了解民情民意、调处和反映群众诉求,共解决群众困难、问题9500余件。健全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三联”机制,实行“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每名党代表在本选举单位联系3名以上普通党员和5户以上群众;常态化开展党代表调研视察,闭会期间以代表团为单位,每年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1-2次,形成专题报告,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促进了一些重点热点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