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突出从严治吏 强化干事导向
四川省委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遵循,出台《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从政环境和选人用人环境。
立“严”“实”标尺,树立为政新风。在干部队伍中形成鲜明导向。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把“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作为好干部标准在四川的生动实践,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个环节。依章依规依法扎紧制度铁笼。强化法制思维,突出规则之治,从组织责任和个人行为两个层面进行制度准则设计,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吏的主体责任,划定党员干部做人做事、为官从政的制度红线,强化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持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制度上清晰界定干部从政干事的权力边界和行为界限。
突出“三严”治吏,持续正风肃纪。打牢“严以修身”根基。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突出在政治上“修炼”,补足精神上的“钙”,教育引导干部把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知,转化为对治蜀兴川方略的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突出在思想上“修为”,切实解决干部精神懈怠中的不思进取、贪图享受、追名逐利等问题。扎实“严以用权”铁笼。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最严厉的制度监督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鲜明提出“六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三个不直接分管”,让权力在“聚光灯”、“放大镜”下运行,教育引导干部始终把权力用在造福群众上。拧紧“严以律己”螺丝。坚持把作风建设的基本功下在平时,突出更高的标准要求、更严的纪律约束、更好的典型引领,把发挥组织的他律作用与调动干部的自律意识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三实”兴川,强化干事导向。鲜明“谋事要实”工作导向。教育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全省工作主题不动摇。鲜明“创业要实”考核导向。坚持把干事导向与考核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按照领导班子不同的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引导干部在创业上崇尚实干,在发展上尊重规律;大力整治“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鲜明“做人要实”作风导向。注重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建立定期表彰优秀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制度,优先提拔扎根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老实干部,让老实人不吃亏,让实干者受重用,激发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正能量”,在全省形成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树立系统思维,构筑完备体系。干部培养抓早,构筑“好干部”培养选拔链。按照党管干部、广开视野、分类遴选、递进培养、择优选用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联动大力实施“优秀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畅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干部选任抓细,构筑选人用人全程监督体系。修订《干部选任工作规程》和《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规程》,制定《条例》贯彻实施意见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1+5”配套文件,逐步形成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干部管理抓常,构筑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体系。把干部教育管理的功夫下在平时,融入日常干部工作,实行管事与管人相统一,管工作业绩与管思想作风相统一,倡导“德、勤、廉”,反对“庸、懒、贪”,大力整治太平官、混事官、享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