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严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
9月22日,《中共凉山州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经凉山州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该意见从强化责任落实、严守党的纪律、加强管理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凉山将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构建科学有效选人用人机制,实施州县两级“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加强领导干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交流任职。
严守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其中,严守党的财经纪律提出,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骗取套取上级财政资金,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对州、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将至少审议一次。
凉山提出,严把干部任用监督关,从严控制领导职位职数,没有空缺职位不得动议干部,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严把破格提拔关,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严控大批量调整干部,凡非换届期间集中调整干部超过规定数量的,必须上报审批。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人已经被列为考察对象或明确即将离任的,原则上不得调整干部。有用人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要对其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在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方面,凉山将深入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等国家工作人员任职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