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要求
·村委会选举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支持到社区就业的持证社会工作者、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参选
·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责任审计
9月30日,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召开。会上正式下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力争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率达80%以上。
目前,全省有46706个村民委员会、612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面临的情况复杂多样。为做好各地换届选举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对选举工作人员分级进行业务培训,并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责任审计。
各地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后,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严格规范选举程序,依法开展选民登记,做到无一遗漏。候选人资格条件,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要求及人民群众意愿做出具体规定,引导选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提名为候选人,尤其要将妇代会主任等妇女骨干提名为候选人。多民族居住村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家庭农场主、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积极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支持到社区就业的持证社会工作者、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退役军人和退休党员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积极参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各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应现场指导选举大会,维护选举现场秩序。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直接选举。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