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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铁有痕 不要“痕迹主义”

www.gcdr.gov.cn (2018-11-01) 来源:四川日报

□本报评论员杨洁

年底将至,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增多。日前,中办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

如何准确领会进而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在四川,流行着这样一句话——要抓铁有痕,不要“痕迹主义”。

抓铁有痕,这既是对工作结果也是对工作方法的要求。

“痕”即“痕迹”,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印迹。对痕迹进行跟踪分析监督,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措施以达到某个目标,是满足现代化大生产需要的管理方法之一。

痕迹管理被广泛运用在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比如,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利用痕迹管理提高员工执行力,提升工作质效;在安全生产控制中,利用痕迹管理规范生产流程,减少随意性,从而降低事故发生几率;在人事工作中,档案管理实质也是痕迹管理,干部选拔任用要以“痕迹”为依据;甚至从人类历史发展的痕迹中总结出经验教训,也是一种痕迹管理。

但在有的地方和领域,痕迹管理正演变为“痕迹主义”,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干部进村入户第一件事先与贫困群众合影,以便向管理系统上传帮扶日志和照片;上级部门下达分类细致、要求各异的学习和工作过程记录任务,基层干部反复填写表格、誊抄材料;一些地方提前编造好学习和工作记录……总结形形色色的乱象,“痕迹主义”的轮廓基本清晰——

虚假造痕,表现为瞒上欺下、无中生有,以求有备无患应付检查;摆谱抓痕,表现为本末倒置留痕,以便日后查证、留痕免责;凡事求痕,表现为求稳怕乱、推卸责任,要求所有工作、各个环节有痕印证、有迹可查;单纯看痕,表现为监督检查不深不透,只看资料不到现场,只重痕迹不重实际,要求痕迹材料越精彩越好。

“痕迹主义”不仅与痕迹管理对工作过程的精细化要求背道而驰,也必将导致与痕迹管理原本指向的工作结果渐行渐远。更严重的是,如果任由“痕迹主义”之风蔓延,影响的不仅是某一项具体工作,它将在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筑起一道高高的“墙”,彼此信息被阻隔、信任被伤害,最终导致政策措施无法落地,群众呼声无法上传。

“痕迹主义”表现在基层,但根子往往在上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若“千条线”都要求事事、处处“留痕”,只能是逼着“一根针”点到即止。这既反映出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也反映出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水平不高,方法不多,过分倚重痕迹,把手段当目标,必然会违背痕迹管理的初衷,落入形式主义的窠臼。

要痕迹不要“痕迹主义”,说到底,还是一个度的问题。我们不能因为痕迹管理有助于精细管理、科学考核、提升绩效,而无视其滑向“痕迹主义”的风险,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痕迹主义”的存在,而将痕迹管理彻底废除。比如在当前最紧迫的脱贫攻坚工作中,面对千千万万个贫困群众,通过痕迹管理,我们不仅可以考评扶贫干部是否真下乡、真在岗、真干事,还可以根据这些痕迹,总结工作得失,调整工作进度,改进完善工作措施,加速致富奔康进程。

怎么把握这个度?其实也并不复杂。产生怎样的痕迹,取决于什么样的动机和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其实,抓铁有痕与“痕迹主义”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此——如果瞄准的是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就是抓铁有痕之“痕”;反之,如果只强调抓记录而不抓效果,只强调抓形式而不抓内容,就是“痕迹主义”之“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