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晋书》载,有一次,晋武帝召见太守胡质之子胡威,询问:大家都说你们父子清廉,到底谁更清廉?胡威回答:我比不上父亲,因为我父亲的清廉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而我清廉却唯恐别人不知道。可见,相比于清廉本身,对清廉之名的在意程度,折射出不同的精神境界。
现实生活中,仍然还有些党员干部,把“清廉”当作了一种“装饰”,喜欢装“清廉”。墙上挂着“为政清廉”“慎言独行”,却没有真正将“清廉”铭刻在心田里、落实在行动上。嘴巴上喊着“清廉”,行动上却与之背道而驰。纵观“十八大”以来被反腐利剑斩获的腐败官员,几乎如出一辙地“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会上,高叫反腐倡廉;人前,力表为政之清,振振有词、信誓旦旦,赢得了人民群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而会下、人后,却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大行贪腐之实、大搞权钱交易,败坏党风政纪。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人民群众一直都会被其表象所迷惑,仍然给予其“清廉”的赞许。因此,这种“粉饰”的“清廉”,完全是为了“做给人看”,欺骗党、欺骗人民,以满足私欲,危害极大。
为官清廉,是党纪国法对干部最严格的要求,也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政治品德和从政的基本准则。是故,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将清廉作为行动自觉,作为行为规范,而不仅仅只是挂在粉墙上做做样子,表现在嘴头喊喊口号,而是要铭在心田里,刻在脑海中,落实在一言一行、一粥一饭中。一个人如果没有政治自觉、没有纪律自觉,心中不存对纪律的敬畏,所谓的“清廉”再怎么“粉饰”“作秀”,都不是真清廉。
分析一些落马官员的“忏悔录”发现,其欲壑难填大都缘于侥幸心理。认为只要“面子工作”做得好,“粉饰”得好,就没有人知道了,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就可以私欲膨胀、大行腐败之实了,就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了,就铤而走险了。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党纪国法是“高压电”、是“红线”,在党纪国法的“红线”面前,在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面前,任何“逾越”都必将“碰雷”“触电”。
于党员干部而言,要把党纪国法作为一种铁的遵循,一种检验党性的唯一标准,都要模范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谨记自律尚纪只有“满覆盖”没有“空白区”,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纪律面前时刻保持“在线”状态,要把自律尚纪作为一种行动、一种自觉而不只是口号,并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不断增强自己的免疫力,把敬畏纪律、尊重纪律、执行纪律作为行动的自觉,生活的常态,“毋谓暗室,昭昭四知”,不管有人看到没有,是不是在监督的范围内,都要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入暗室而不欺”,如果把纪律约束当成是“做样子”,当成是一种“表演”“作秀”,最终,必将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
古人云,“官德正,则民风淳,国家兴;官德毁,则民风降,国家衰”。党风政风影响社会风气,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成为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和先行者。清廉不是“装”出来的,不是靠“走秀”得来的。“自炫求名”不如身体力行,真正的清廉,是每个党员干部坚持党性,严格自律,心中有纪律,行上守纪律,模范执纪,不忘初心、执政为民的必然结果。
(四川省旺苍县人民医院党办 李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