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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楼理政”体现“服务上台阶”

www.gcdr.gov.cn (2017-09-13) 来源:四川组工网

今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全面推行“小办公、大服务”活动,在全区353个村、40个社区倡导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集中办公、下楼服务、一线解难。

领导在楼上,服务大厅在楼下,这是很多行政机关办公楼的基本设置。如果群众要办一些特许手续,需要上楼找领导审批后才能在一楼服务大厅办好手续。相同情形也出现在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只不过前来办手续的群众出现了不同的情形。他们当中很多是老人、病患、残疾,为了签个字上楼下楼,有时还找不到领导,给这些本来就行动迟缓的群众带来了更多的不便。

基层干部最接近群众,像村支书、村主任都是从群众中选拔出来的。作风习气一点一滴在群众心中,长时间呆在楼上办公,容易与群众拉开距离,不利于搞好干群关系。

“下楼理政”是贴近群众的态度改观。从“不想下楼”到“主动下楼”,需要的是服务群众的真诚、热忱。与群众面对面,听家常里短,建立与贫苦群众的私人感情,获得好口碑,能够得到信任和支持。

“下楼理政”是改进服务的重要方式。一楼办事员事多事杂,尤其是排队现象的出现,容易导致工作的失误。要解决群众的急难问题,唯有下楼和一线职工一起办公,听清楚群众的要求,立即做出解答和审批,办事员依令操作,方便了群众,也加快了效率,避免失误的发生而导致群众的抱怨。

“下楼理政”是摸清民情的必要实践。能够从楼上走下来,就能从办公室走到群众的家里去。群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应该怎样解决,往往考验一名干部的实践能力。多在基层走动,了解每天发生的民生动态,处理政务自然而然能够得心应手。假如只是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道听途说,而没有眼见为实,很难做出正确的决定。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前者被寄予了厚望,后者定当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做自己不难,难在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的事操心。担当起一名干部的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进。事事勤勉,不找“懒政”借口,不在楼上“养尊处优”;时时反省,哪里做得不够好?哪里做得让群众不够满意?处处着力,能为群众做多少事就一件不落下,能够办好几件事就得全力以赴。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与其坐在舟中“身临险境”,不如跳入水中做个游泳健将。干部当有做事的勇气、毅力,知难而进、转变思维、有的放矢,摆正心态,扎根基层,干出实绩。

在楼上不一定在群众心上,在楼下也不会低人一等。只要干部本着吃苦耐劳的态度,奋发努力,务求实效,就一定能使为民服务的质量上台阶。

(德阳市旌阳区政府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