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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填报季” 如实填写“心莫虚”

www.gcdr.gov.cn (2017-04-05) 来源:四川组工网

当前,又是一年一度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季”,各地各单位正紧锣密鼓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集中填报工作。“年年岁岁都须报,岁岁年年‘表’不同”,相比往年,今年的“填报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和项目更细更实。据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消息,2015年共抽查副处级以上干部43.92万人。其中,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的3900多人,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160人。一些领导干部看到组织上“动真格”了,每年只要一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就四处咨询哪些事项应该报、怎么报,无从下笔,心里“发虚”。那么又是哪些人在“心虚”呢?

党性意识不强者,心虚。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规定,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从严管党、从严治吏的重要制度安排,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测谎仪”。平时只想监督别人,而不愿被别人监督的党性意识不强者,必将在“测谎仪”面前现出原形。

政策业务不熟者,心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是新规,从1997年至今的20年间,先后经历了5次修订和完善,报告主体也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为领导干部,报告事项涵盖了本人婚姻状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收入、房产、所持股票基金等,并对如何报告、向谁报告,以及对报告情况的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些领导干部平时淹没于“文山会海”,应参训却不参训,习惯学文件、看新闻当“标题党”,出现填报时四处咨询、无从下笔或者“漏报”的状况也不足为怪了。

廉政建设不过关者,心虚。这类自身不干净之人应该是最怕抽查核实这个“杀手锏”的。《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以往也曾有过一段时间“只填报不核实”的“真空期”,客观上也有一些人心存侥幸,错报、漏报、瞒报个人信息。现在“紧箍咒”越念越紧了,处罚措施也更具威慑力了,所谓的“隐私”需要拿出来“晒”了,这些收受不义之财的人平时都寝食难安,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心虚”也在意料之中。

领导干部要重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讲真话,填“实情”。只要自己诚实、干净,何需“心虚”,也不必“心虚”。

(眉山市委组织部 曾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