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鸣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总书记的重要要求,体现了对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深刻把握,对于我们更好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做好“三农”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我省农业农村总体呈现稳定发展势头,体现为农业基础不断夯实,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主要农产品保持稳定增产增效,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突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实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增长。但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当前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围绕重点领域强化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在供给侧一端发力,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全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总体上看,当前我省农村发展必须高度重视三个关键问题。
高度重视农村改革深层次突破问题。2015年中央出台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其中更是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放在首位,充分说明其对整个农村经济体制来说具有的基础性意义和作用。
就目前四川农村改革而言,虽然取得了较大突破,但仍然存在着认识不足、力度不够、成效有限的突出问题。当务之急,要全面提速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目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县(市、区)大多还停留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权量化等基础性工作层面,对集体产权继承、抵押、流转等纵深性改革的探索仍十分有限。同时,对试点地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也明显不足。要重点突破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我省虽然启动了30个县(市、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试点,作为盘活农村产权、破解农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但实际发放土地抵押贷款的数量还比较有限,改革成效仍不显著,与农业大省的发展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亟需以点带面加速向全省铺开。要加大力度探索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改革。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改革,是落实农民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创新农村土地制度的关键改革,虽然我省已经率先开展试点,但实际进展难如人意。作为全国农业大省和西部领头强省,我省在深化农村改革上不仅具有现实紧迫性,而且具有较大的潜力空间。
高度重视脱贫攻坚的机制创新问题。当前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已成为力度最大、覆盖最广、措施最有力的战略性部署,随着一系列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全省脱贫攻坚取得了初步的但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阶段性成就,为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奠定了重要基础。但在大规模的脱贫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和矛盾。一是要进一步重视贫困户的主动参与。当前扶贫项目因与贫困户实际条件和需求不符而“水土不服”、效果不佳的情况仍然存在,关键是要让贫困户在扶贫项目选择上有实际的参与权和意愿表达机制,避免扶贫项目和贫困户的实际需要发生错位,从而使精准扶贫能够更加因地制宜和因户制宜。二是要进一步重视脱贫攻坚中的利益均衡。目前当年脱贫户和往年脱贫户之间、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这些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扶贫政策差异导致利益分配不均衡,这些矛盾如果不断累积甚至激化,将影响农村内部稳定,进而对精准扶贫取得的成效形成冲击。因此,在继续坚持扶贫精准到户的同时,应当在贫困地区合理强化普惠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效推进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联动发展,利益共享。三是要进一步扼制扶贫帮扶的短期化行为。全面性帮扶机制的建立无疑有利于更大限度地动员各种资源参与扶贫,但在缺乏有效制度约束的条件下,帮扶单位和帮扶人的短期化扶贫行为难以避免,重行政推动、轻市场机制,重送钱送物、轻能力建设,这种短期化帮扶虽然也能较快实现脱贫目标,但可能潜伏着脱贫之后很快返贫的风险。因此,更加重视更深层的机制创新,重视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的建立,应当是当前和今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
高度重视破解农民增收的结构性矛盾问题。尽管我省农民增收成绩斐然,但从中长期看,我省农民收入不仅已进入增速相对放缓的运行轨道,而且农民增收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凸显。一方面,实体经济运行困难的态势仍在发展,进城农民工就业难矛盾显现,工资增长后劲出现困难;另一方面,农民在传统农业领域被挤压的现象仍然普遍,许多地方土地或者被流转,或者自给性粗放经营,“固定租金”的主流流转模式使农民难以分享农业增值收益,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对农民实际增收的贡献趋于下降。此外,虽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农民财产性收入会继续有所增长,但因其份额不高且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短期内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同样比较有限。总体上,我省破解农民增收矛盾仍需双向发力,一方面必须继续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另一方面应当基于我省现实基础,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除了在强化绿色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推进产业融合之外,还必须把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完善高效率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农业支持政策的效率等,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突出重点,全力推进。
(作者系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