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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领导“奖”下水

www.gcdr.gov.cn (2014-01-14) 来源:人民日报

莫把领导“奖”下水
黄亦兵

  有些地方存在这样一种怪现象:个别单位在给本部门干部职工发放奖金时,也会给上级领导各发一份。有名目的,堂而皇之“奖”给领导;没名目的,也要编出个名目“奖”给领导。于是,一些领导每年“奖金”收入颇丰。
  据报道,某市一副市长,大肆收受下属单位的“奖金”,仅其妻2012年为其记下的“奖”项就有24种之多。奖金的名目五花八门,如“绿化奖”、“严打奖”、“防洪保安基金奖”、“计划生育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奖”,等等,金额最少的200元,最多的达4000元。而给领导发“奖”的背后,还有多少“腐败戏”随之上演,就不得而知了。
  上级领导指导、支持下属单位的工作,本是自己分内之事,岂能以此为筹码收受索要“回报”!时下,确有少数人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领导工作中来,给基层做事,就要有“回报”;为基层服务,就要受“奖励”。这种荒谬的认识,给领导“陪奖”披上了一层合理的面纱。有些人更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借“发奖”之名,行贿赂之实。此风不刹,则腐败分子又多了一条发财的“通道”。
  给领导发“奖”,极易助长公款行贿受贿之风蔓延。也会滋生更多的奢侈浪费行为,更会引起群众不满,疏远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