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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四个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www.gcdr.gov.cn (2020-03-03) 来源:泸州合江县委组织部

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是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合江县以“四个严格”扎实推进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严格收缴标准。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文件精神,建立完善党费收缴核定制度。年初由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规定对每一名党员的收缴基数进行核定,根据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更新,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对每名党员缴纳党费基数认真核算,发放《党员党费核算通知单》,确保党费应交尽交。

严格收缴程序。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党费收缴工作,现场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并向每一名党员开具党费收据。各党(工)委每月或者每季度将党费存入县委的党费专用账户,县委组织部党费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年初核定的党费应缴数额,对各党(工)委上缴党费进行核对,核准后开具党费收据,做到帐目清楚、帐实相符。有力确保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严格财务管理。落实专人专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账分离管理,规范使用各种财务簿、册、表,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具体使用情况,接受审计监督。党费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严格执行工作交接制度,做到先配后调。移交前列出移交清单,按照党费管理文件及相关规定,做好党费帐目、收据存根等各项业务工作的交接,并由交接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后留存备案,做到手续齐全,帐目清楚。

严格党费检查。党费检查采取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自行一次党费收缴自查,主要检查是否做到党费收缴有收据、是否足额缴纳、是否及时上缴。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不定进行抽查,重点对党费核定、党费收缴登记簿、党费票据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