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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突出政治标准 提升选人用人质量
——康定市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康定市切实将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突出政治标准,提升选人用人质量,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搭建三个平台,全面抓好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构建起《条例》“带头学、广泛学、深入学”三个平台。率先垂范带头学,切实将《条例》纳入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分析新旧《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中的修改,并同步加强《四川省领导干部干预选人用人工作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熟悉选拔任用干部环节要求,提升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支持。拓宽平台广泛学,充分利用“情歌故里党旗红”微信平台以及各部门单位机关课堂,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认真研读《条例》新旧对比,学习《条例》最新解读和评论文章,提升干部知晓率,积极开展日常监督。立足岗位精准学,切实将学习《条例》作为全体组工干部的首要学习任务,通过PPT等形式分章逐条进行解析学习,并组织全体组工干部进行测验。同时紧紧围绕“以什么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的时代命题畅谈学习体会及贯彻落实思路,推动组工干部精准掌握《条例》修改重点。

突出三个标准,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选任需求,严格落实干部选任三个标准。突出政治过硬标准,实行“3+1”政治考察机制,即严把政治研判关、强化政治考察关、逗硬日常政治考核关,健全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瞄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看清楚”,写实写活干部考察材料,给干部精准生动“画像”,让干部个性特征和优缺点跃然纸上,提高干部选任质量,防止“带病提拔”。突出事业为上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依岗择人,综合比选人选任职经历、性格气质与岗位匹配度,把合适的干部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坚决防止因岗位条件而忽视人选质量、因结构需要而影响班子整体功能;坚持选贤任能,依实择人,从干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出发,严格执行干部提拔试用期+考试+监督评价“三通过”制度,对试用期人岗不适、任期考试不过、监督评价不高的干部“回炉重造”,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突出正向激励标准,坚持识人察人看担当、选人用人重作为,切实把基层一线作为考察、考验、识别、提拔干部的主战场,更加注重工作实绩和基层工作经历。认真贯彻落实激励关爱基层干部措施,妥善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调整交流有特殊困难的基层一线干部到市直部门或县城附近工作,改变“下基层容易、上来难”的认识误区,打消基层干部顾虑。

严格三个责任,从严抓好落实落地。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格审核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真正让组织放心、干部服气、群众满意。严格监督职责,构建组织部门与干部所在部门和纪委监委、统战部、政法委、群众工作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1+1+5”监督体系,实行单位管理制度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审核,规避“自由量裁”“人为操作”,落实月季年三级研判机制,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监督管理。严格倒查追责,坚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程序轻质量等问题,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落实责任“三倒查”,即倒查审核责任、倒查推荐责任、倒查考察责任,从严追究责任,不断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