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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结合基层组织实际 提升村级活动阵地作用发挥

针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重建设、轻管理,有阵地、无活动”现象,甘孜县紧密结合县情实际,科学制定《甘孜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运行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突出“三个标准化”,强力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工程,努力将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体活动中心。

突出基础建设标准化。

《管理办法》对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标准进行完善、细化,从建筑面积、附属设施、标识标牌、旗帜升挂、等9个方面系统设置活动场所建设标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并配有围墙、院坝等附属设施;大门口两侧应悬挂村“两委”藏汉两种文字标示牌,村支部书记办公室等其他村级组织的标示牌要悬挂在相应办公室门楣处;要在醒目位置升挂国旗,在内部悬挂党旗;按照“1+6”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标准配备功能设施;室内确保有必要的设施设备;规范上墙规章制度为“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等6项藏汉两种文字的工作制度;外围均设置藏汉双语的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村两委干部岗位明示栏。

突出日常管理标准化

坚持从科学化、标准化管理入手,确定乡(镇)党委书记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明确村级活动阵地的维修由乡镇牵头,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维修费用从村级运行经费中列支;推行村“两委”干部轮流值守、卫生清扫等工作制度,确保村级活动场所主体结构完好,内外环境美观整洁,道路通畅;规范资产管理,为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确保村级活动场所资产安全完整;要求乡镇党委每月召开党委会,了解掌握活动场所问题情况,实行常态管理。

突出场所使用标准化

认真落实五项措施,力求实现五个规范,充分发挥场所功能,提升使用水平。一是坚持干部轮流坐班,做到“人常在”。要求坚持每天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值班,维稳敏感期、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和重大节假日必须全员到岗,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处理日常村务工作。二是坚持便民服务,做到“事办好”。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共同协商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做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坚持谋事议事,做到“用得好”。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商议安排全村下季度的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群众大会,共商全村发展大计和商量安排全村各项工作。四是坚持六个禁止,做到“立得正”。坚决禁止在活动室内外悬挂经幡、具有宗教色彩的画幅、设置经堂、摆设宗教祭祀器具、念经诵佛、举行宗教仪式,严禁在村级活动场所周边修建宗教设施、悬挂张贴宗教宣传标语;坚决禁止将活动室对外出租;坚决禁止在活动室内聚众赌博;坚决禁止在活动室举办丧事;坚决禁止在活动室内外堆放杂物;坚决禁止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展与村级事务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禁止的其他活动。五是坚持学习教育,做到“聚人心”。充分挖掘功能村级活动场所潜力,定期组织开展农牧民夜校、政治文化学习、技术技能培训,定期收看远程教育课程,观看电教片,充分提升全村群众政治素养、致富能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党在甘孜藏区执政地位凝聚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