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船山区创新建立了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形成与“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成绿色经济强区”目标相匹配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实现了人才强区战略布局,驱动了船山绿色发展。
创新人才招引制度。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政策创新。建立高层次人才资金资助制度,对符合申报条件,来船山区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和团队,在用人单位落实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在项目资金补贴、安家补助和生活补助方面给予资金支持。2017年对已申报生活津贴、购房补贴的32名高层次人才,发放津贴27.87万元;经评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引领带动我区产业发展实现重大突破的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整合相关部门政策资源,采取项目资助、创业扶持、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按照重大人才项目“一事一议”原则,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资助。二是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创新。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符合规定的可采取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辟引进人才直接考核招聘绿色通道,对通过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直接考核招聘特殊政策。国有企业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且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所需薪酬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三是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互动融合模式创新。完善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招商与招才融合,引资和引智互动,从单一的引才、招商向“人才+项目+资本”联合引进模式转变。改进完善考核方式,实现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捆绑下达联合考核。完善招才招商政策,引导各类创新要素聚集,打造招商与招才并举、引资与引智并重的招才引智新模式。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创新企业家培养方式,着眼推进工业强区、产业兴区,以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家为重点,创新构建“五个一批”( 理想信念教育一批、能力素质培训一批、考察交流一批、对标学习一批、顶岗锻炼一批)培养体系,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到2020年,遴选培养100名创新型企业家,着力造就新一代“船商”。二是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方式。坚持高端引领、梯次开发、以用为本,系统实施科技创新创业苗子、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培养支持计划,利用科研项目、科研基地、学术交流等方式,每年遴选10名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修深造,选派10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到产业一线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着力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创新型科技人才。三是创新“船山工匠”培养模式。以技师、高级技师培养为重点,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支持园区、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学科专业共建,以订单式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技能人才。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和较强创新能力的“能工巧匠”。目前已建立名师工作室8个,名医工作室5个,劳模工作室5个;全区培养首席职工12名,技术标兵45人。
创新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一是创新人才机制试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试点,对人才试验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当放宽资历、学历、任职年限、论文数量等限制,直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业绩成就突出、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支持其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可适当放宽学历、任职资历要求;在人才试验区实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双轨制”,即人才试验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既可以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政府相关部门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区域限制;又允许船山区在人才试验区实行自主评价、按岗聘用,人才试验区自行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人才试验区内有效。二是创新人才奖励制度。建立以船山区人才创新创业奖、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优秀人才示范岗为主体的人才评选奖励体系,将贡献突出的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工专业人才纳入评选范畴,形成科学、统一、权威的人才奖励制度。 三是创新人才激励政策。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引导、激励科技人员来物流港创新创业、转化科技成果。对纳入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百人计划”并来船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持续全面支持。建立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来船创新创业的配套举措,提高对创新创业个人和实体的政府资助、补助标准,增强吸引力。
创新人才管理体制。一是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着眼于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吸引一批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专业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2017年“百名硕博进船山”“遂州英才”等品牌活动采取上派、下派等方式,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六个一线”进行岗位锻炼,争取调任政策,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专业人才调任进科级领导班子。二是完善科技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允许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型企业兼任技术顾问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或离岗在船山创办领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正常晋升。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校地合作,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我区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担任兼职教授或创业导师,鼓励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兼职的企业科技人员参加遂宁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 唐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