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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六惠五策”促进青年创业就业

www.gcdr.gov.cn (2014-10-09) 来源:成都彭州市委组织部

彭州市“六惠五策”促进青年创业就业

  近日,彭州市出台《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和促进有意愿、有思路、有能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彭干事创业。
  “六惠”务实,推进青年创业就业。一是提供“全覆盖”中介服务。统筹工商税务登记、科技项目立项、纳税申报代理等5类19项服务,将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二是提供“零租金”场地优惠。实施入园场地优惠政策,使创业青年(大学生)可享受0-23元/平米?月的场地租赁优惠。三是提供“百分百”贷款贴息。帮助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申请2年以内10万元以下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础利率给予100%的贴息支持。四是提供“多渠道”创业补贴。通过设立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多渠道提供1-10万元创业补贴。五是提供“全额度”就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1年单位部分100%社保补贴,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六是提供“零利息”小额贷款。指导有小额贷款需求的创业青年向成都市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办公室申请5万元以内的小额无息贷款。
  “五策”立行,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一是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社、财政、团委等11个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分工,着力优化创业就业环境。二是从严把关,严审入园条件。严把申请人年龄、毕业时间、教育类型,项目标准、资金投入、市场潜力、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入园资格和条件,杜绝浑水摸鱼、以假乱真。三是全程监管,细化工作流程。研究细化“项目申请—项目评审—签订协议—正式入园—定期考核—规范调整”的工作流程,强化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及时补贴,规范申报程序。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保险补贴实行“两轨制”申报程序,并以“先缴后补”形式兑现落实补贴资金。五是畅通出口,建立退出机制。制定入园项目退出“三机制”,形成强制退出、期满退出、正常退出的分类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