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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四学”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www.gcdr.gov.cn (2014-06-30) 来源:遂宁蓬溪县委组织部

蓬溪县“四学”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蓬溪县采取“四学”措施,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党员群众知晓,进一步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领导干部带头学,准确把握干部选任总章程。把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通过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心组集中学等,确保了县乡领导干部全面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并深刻领会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会上进行了详细解读和专题辅导,并先后传达学习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举办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班主要精神。为方便领导干部学习,县委组织部翻印了1000本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及修订对照稿,分别送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一把手”、乡镇党政正职及新提拔领导干部,做到了县乡主要领导干部人手一册,确保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环节、纪律等规定和要求,进一进增强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组工干部深入学,精准掌握干部选任程序。坚持组工干部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通过采取专题集中学、新旧对照学、开展心得交流、座谈研讨、辅导讲学等方式,组织全体组工干部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历史背景、干部选任程序、纪律要求,重点对干部选任“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特别是对新增和修改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理解和掌握,让组工干部更加深刻地学习和理解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要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干部选任全过程。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基本环节进行了细化,探索实行了“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干部推荐方式,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任民主,增强了党组织的把关作用。
  党员干部广泛学,知晓干部选任新规定。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后,县委组织部通过印发文件、赠送《干部任用条例》以及在县党政网登载《干部任用条例》全文,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知晓选人用人基本环节和纪律规定,主动遵循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同时,引导党员群众加强全县选人用人的社会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选任环境。
  集中培训系统学,全面提升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举办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1期,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政工人事干部进行了《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集中培训学习;组建了考察员队伍,开展了考察员专题培训,对干部选任基本环节和程序,特别是推荐考察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全面的培训辅导,确保每一名干部考察员熟练掌握干部推荐考察环节和流程,严守干部选任纪律,进一步提升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实现了组织、群众、干部“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