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两推两定两公开”贯彻落实
《干部任用条例》和“三严三实”要求
隆昌县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和“三严三实”要求,在近期 13名拟任科级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中,坚持“两推两定两公开”,注重发挥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两次民主推荐。一是个别谈话推荐。由县委派出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组,在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开展个别谈话,请谈话对象现场填写《民主推荐表》。二是会议民主推荐。单位党委(党组)主持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县级部门的参会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镇(街道)参会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派驻单位负责人(规模企业负责人)、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参会人员现场填写《民主推荐表》。两次推荐表均由县委推荐考察工作组发放、收回、统计。
两次党委(党组)会确定。一是确定大会推荐人选。在个别座谈推荐后,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根据谈话推荐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大会推荐人选名单,由县委推荐考察工作组现场制作大会《民主推荐表》。二是确定考察对象。在大会推荐后,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将两次民主推荐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县委干部推荐考察工作组再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集体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了解情况。
两类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拟任职位信息。在个别谈话推荐和大会民主推荐环节,公布拟任职位名额、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同时为参会人员提供单位干部花名册。二是公开监督信息。公布干部考察预告和考察对象公示材料,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工作实绩公开,同时公布县委干部考察组对外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接受来电、来信、约谈等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