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区通过“四关”“五听”
“六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
涪城区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干部条例检查汇报会
涪城区委组织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新精神,修订完善了科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制定完善民主推荐、干部考察、竞争性选拔等工作办法,构建起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
把好“四关”,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把好动议关,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提起动议,报区委召开干部专题酝酿会研究形成动议方案。把好资格条件关,要认真核实是否有条例中规定的6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要仔细核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书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对于符合任职条件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的重新研究酝酿。把好考察关,考察报告综合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和纪检部门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充分研究提出干部任免建议方案。把好讨论决定关,区委常委会在区委组织部推荐、考察等情况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票决干部任免事项。
做到“五听”,广泛汇聚各方面意见。动议前,广泛听取意见。定期听取区领导对分管系统干部情况的介绍,听取空缺职位所在单位“一把手”对班子建设的建议,区委组织部综合各方意见后,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动议意见。动议后,注重沟通意见。就动议形成的工作方案,分别与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主管区领导,以及拟任人选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意见。民主推荐环节,让干部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采取先个别谈话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向干部群众征求意见。考察环节,深入听取意见。直接听取干部群众和纪检部门意见,全方位考察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讨论决定前,充分酝酿。再次征求主管区领导、空缺岗位所在单位“一把手”、区委全委会成员以及党外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任免建议方案进行充分酝酿。
落实“六察”,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察品德,通过正反两个维度考察,了解干部在关键时刻和工作中一贯表现,突出考察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行为操守;察作风,了解干部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情况,重点考察干部敢于担当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察业绩,推广干部绩效档案,了解干部历年履行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着重考察干部结合实际落实政策、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察廉洁,结合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了解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察不足,了解干部能力素质存在的弱项,明确干部努力方向和组织培养重点;察履历,了解干部成长历程,着重考察干部档案是否与事实相符,是否符合任用条件和职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