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扎实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培训学习
为进一步增强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知晓度、熟悉度、掌握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切实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力度,高县将6月明确为“《干部任用条例》宣传教育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培训和教育。
(一)抓重点,提升学习教育针对性。一是抓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将新修订《干部选任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二是抓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将县级领导干部、科级领导干部、组工干部,作为学习教育重点对象,确保达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要求。
(二)抓宣传,营造学习教育氛围。采取点面结合的形式多角度进行宣传。在点上,要求各单位要采取办板报、书写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学习。在面上,通过《高县报》、高县电视台、高县党政网、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宣传修订后的新规定、新举措。目前,各单位办板报、书写标语等60余期(条次);刊载(发送)《干部任用条例》、《干部监督意见》相关知识30余条(次),在全县形成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网页有位置,单位有园地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确保实现干部群众知晓要求。
(三)抓培训,提升学习教育质量。将全县各单位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党校培训班等作为学习培训有效载体,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培训。县委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组工干部已组织2次专题学习。近期,还将分别举办“科级领导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培训班”、“组织(政工)人事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专题培训班”等专题学习班次。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学习作为一个长期过程,纳入党校各主题培训班课程,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学习全覆盖。
(四)抓监督,确保学习教育实效。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学习实效。一是印发试卷测试。将组织全县县级领导干部、正副科级领导干部政工人事干部、纪检干部进行知识测试,通过测试检验学习情况,对测试情况差的干部将进行补课学习。二是采取查阅单位中心组学习记录、职工会记录等方式,查核单位组织学习教育情况,既了解学习教育情况,又检验学习指导单位开展干部选任工作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