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通江县结合实际,自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县委先后召开常委会和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肖明阳就《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改进和完善的主要内容等与参会领导进行了交流,逐句逐条对部分重要内容进行了比对和讲解,使领导干部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模范带头维护《条例》的严肃性。
二是专题培训系统学。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把《条例》的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分批次对乡镇部门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组织员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全体党务干部贯彻执行新《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点”的原则,把学习新《条例》作为组工干部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要求,依托“组工大讲堂”,采取新旧条例对比学、关键环节重点学、重要条款讨论学、结合工作针对学、相关科室负责人解读学等方式,确保全体组工干部学懂、学透,成为精通运用新《条例》的“行家里手”,为推动贯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学。一方面将条例原文与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解答合编成口袋读本,下发给今年以来本级新近提拔的领导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人手一册。另一方面,依托县电视台、《通江党建网》、党建QQ群、党建手机短信平台、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对新修订《条例》进行全方位宣传,确保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新《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联系实际深入学。坚持将学习新《条例》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强力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在编不在岗、中层干部任职、基层站所管理等六大专项清理规范活动,积极探索出“非定向推荐”、干部“4+1”全域考察制、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职务调整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工作交接台账制、差异化考评等干部选任相关制度措施,纵深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