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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以“五举措”引领《干部任用条例》新修订版贯彻落实

得荣县以“五举措”引领《干部任用条例》新修订版贯彻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修订版自颁布实施以来,得荣县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全县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要求广大组工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照执行,以强有力的“五项举措”为县委选准用好干部守好门、把好关。
  开展一次集中专题学习。及时将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印发给每名组工干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亲自对照新旧《干部任用条例》引导组工干部进行深入学习,根据新旧条例增减的内容,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详细解释,确保每位组工干部学得深、吃得透,并从新旧条例的变化中掌握干部工作的新亮点、新要求,让干部工作更加“有法可依”;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任透明度和干部知晓度,还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员进行“轮训式”学习,发放各类学习材料,结合全省、全州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其中重要条款,不断提高各级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
  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每位参学人员结合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求,撰写一篇如何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如何成为一名好干部的心得体会,各股室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对照要求,查找不足,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撰写出了一篇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进一步理解《干部任用条例》的精髓。
  召开不同层面征求意见会。县委组织部召开由乡镇机关及站所、企业窗口服务单位、政法及执法监管单位、村(社区)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等不同类型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行征求意见。围绕我县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干部人才选拔方面存在的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书面征求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1条,为下一步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奠定基础。
  进行组织工作集中整改。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项监督制度”结合起来,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照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五个关键环节等进行查摆解剖、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努力提高全县科学化选人用人水平。
  建立一批长效配套机制。严格对照《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对近年来涉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条例有规定、本县已建立制度并普遍实行的,进一步补充完善;对条例有规定、本县还在试点或推广的,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还不成熟完善的,继续探索和积累经验,努力形成组织完备、科学规范、保障有力、原则性强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为全县跨越发展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坚强的干部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