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月17日,全省组织人事干部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会后,平武县委组织部召开干部职工会,全面、深入、细致地解读学习新《条例》,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廷伟传达了《条例》培训会精神,并就全县组织人事干部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廷伟强调,新修订的《条例》是新一届党中央选人用人思想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成果,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制度保障,是防止吏治腐败的制度防线。要深刻把握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选任的新要求新精神,把《条例》规定贯彻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为建设全省山区经济生态强县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张廷伟要求,组工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要率先学习,把握精髓要点。组工干部要先行一步、学深一步,通过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专题解析和自由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全文,着重把握选拔任用原则、基本条件、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力求在学深、学透、学准上下功夫。二要普训广宣,形成浓厚氛围。将《条例》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分期分批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集中轮训。要充分依托县广播电视台、网络平台、县域LED显示屏、宣传橱窗等载体,对新修订的《条例》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条例》的针对性、广泛性和实效性。三要严格执行,提高工作水平。要严格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把关、坚持民主集中,更加突出“好干部”导向、实绩导向、基层导向和作风导向,切实把好动议提名关、民主推荐关和干部考察关,严明纪律红线、严格问责查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四要对照清理,完善配套制度。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积极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指导性不强的要重新修订,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