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访问人数: 139144015

布拖县“三+二”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布拖县“三+二” 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强化新近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达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党员干部知晓”的目标要求,布拖县通过“三+二”举措扎实开展学习宣传,为规范干部工作、推动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基础。
  一、“中心组+组织人事部门”专题学习。一是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带头开展以新《条例》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在中心组学习会作专题发言。二是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将新《条例》纳入党组织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要求每名组工干部要逐章逐条进行认真学习,真正把新《条例》学深悟透,使组工干部成为精通新《条例》的“专家”。
  二、“实体+无线”专题宣讲。一是采用领导讲党课、职工学习会等形式,结合走基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谈心谈话等活动,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解疑释惑。二是在布拖县电子政务内网开设学习专栏、上传学习资料以供全县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在《火把刊》上刊登新《条例》全文,利用布拖电视台、远程教育站点及手机短信平台多次编发学习新《条例》的信息,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普及性宣传,全面提升全县干部对新《条例》的知晓率,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干部+组织员”专题培训。一是把新《条例》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作为党校主体班次的必学内容,做到新《条例》的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保障,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二是将全县30个乡(镇)的组织员列为培训对象,以深入解读新《条例》精神要义、重点内容和具体规定为培训内容,分批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各级组织员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更好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