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经县委组织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会精神
3月16日晚,荥经县委组织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学习传达3月13日-14日全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培训会精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余世友同志出席主持会议。
会上,余世友同志围绕党中央为什么要修订干部选任条例、修订了哪些内容和我们该怎么遵守条例等几个方面,结合全省组织部长培训会精神进行了辅导学习和传达。他要求全体组工干部,要深入学习,深入研究条例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要熟悉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结合我县干部选任工作实际,新条例至少“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把“动议”作为干部选任的首要环节,是干部选任的重要改革,对组织部门把好干部选任的首要关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把民主推荐情况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而不是作为重要依据,防止拉票贿选,防止以票取人,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是对推荐环节的定位进行调整。三是强调了党对干部的绝对领导,有权就有责,权有多大,责就有多重,组织用人失察要被追责。四是明确了对群众公认度不高、“裸官”、跑官等6类情况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五是对破格提拔规定更具体,更有操作性。六是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干部档案造假等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七是更加突出干部实绩导向、干部作风导向、重视基层导向。
最后,余世友同志强调指出,全体组工干部要用新条例来统一思想,用新条例来规范工作,用新条例来解决问题。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务必成为党性强、作风好、业务精的干部,务必须是心怀坦荡、心底无私、公道正派的干部,务必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廉洁、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