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学、查、改”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组织部长高永洪主持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芦山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学、查、改”三项措施,把贯彻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把握方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县委组织部庚即召开职工会议,由组织部长领学,就《干部任用条例》修订出台的背景、意义及程序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分析,要求组工干部主动学、深入学、对比学,确保《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到实处,指导选任工作不走样。
二是深入调研,查找一批存在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由组织部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沉到一线,广开言路,听取了社会各界对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问题和建议意见5条,并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节点。
三是勇于探索,改进干部管理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新要求,积极探索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类考核机制,注重从平时考准干部的德,考实干部的绩。探索“先试再用”的干部选任模式,拟建立年轻干部模型化培养机制,根据干部个人特长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党政、农业产业、经济金融、行政执法、社会管理等相关岗位试岗,进行定向培养,成熟之后启动干部选任程序,提拔任用。